本月初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已正式公布并施行,整体围绕落实国家试点要求,提出争取金融、保险、航空、会展等领域的一批开放举措落地,以及探索推进境外人士国际资质认证、职称申报、职业资格考试等自然人跨境执业相关举措。
记者获悉,《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试点任务、工作要求等三个部分。试点任务共有8个方面22项任务,80条举措。其中就结合深化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创中心建设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提出了涵盖技术贸易、金融服务、运输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举措,包括支持关键技术进口,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完善并实施便捷高效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等举措,推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徐汇)建设,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等。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发挥临港新片区作为特殊经济功能区先行先试的优势,率先开展资金、人才和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试点,加快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并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账户体系,加速推进经常项目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建设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实施汽车产业、工业互联网、医疗研究、金融等领域的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试点等举措。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还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提出探索建立沪苏浙皖服务贸易联盟,培育长三角科创圈,探索建立长三角数据流动、人才流动相关机制等举措。同时还提出了将树立服务贸易领域“上海标准”,推动实施专业服务“跟随出海”战略,深化上海与伦敦在金融、航运、贸易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认定和培育一批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等举措。
此外,《实施方案》中指出,上海还将进一步强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保障措施。例如在完善管理机制方面将深化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单一窗口”和“一网通办”功能;而在政策支持方面,将进一步优化本市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范围,支持设立市场化基金,简化办税流程,创新融资服务模式。在运行监测方面,加强各领域头部企业运行监测,完善基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评估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