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男子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一案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由上海浦东法院院长吴金水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苏琼、于淼共同组成合议庭。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庭审采取在线方式进行直播。
2020年1月26日起,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周某为骗取钱款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的广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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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韩某联系周某购买1万只医用普通一次性口罩、5千只医用外科一次性口罩,并支付3万元订金。
次日,周某向4个收货地址邮寄了4本练习簿,还将虚假发货视频、快递单号及物流信息截屏发送给韩某,佯装口罩已发货,在收取3.5万元尾款后将韩某拉入黑名单。不久后,周某用这些钱款购买了一辆价值2.9万元的二手轿车,并将其余钱款用于个人挥霍等。
2月11日,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急需防控物品的心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向被害人退回所收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是,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周某的犯罪情节、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予宣告缓刑。
法院当庭宣判,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