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号转网起争议
2019年11月底,“携号转网”服务在全国上线。但在办理此服务的过程中,围绕“靓号携转”的争议频频出现。近日,山西太原的杨先生在办理“携号转网”服务时就被告知,自己的手机号码存在有效期20年的靓号协议,要转出的话需要缴纳违约金1.8万余元。
加大处罚力度
工信部明文规定手机号码不能买卖,所以预存话费模式成了规避规定的手段。根据运营商提供的靓号格式合同,合约年限动辄长达三四十年,有的长达99年,甚至终身不得更换套餐。这是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属于显失公允的合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对借“靓号”敛财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 刘小刚
物权债权分离
手机号码上实际存在号码本身的物权和需要运营商提供服务的债权。由于手机靓号的特殊性和稀缺性,运营商一般是用保底消费来提高债权成本,以实现手机靓号的价值,但靓号的价值应当体现在其自身的物权价值上。因此通过提高服务债权成本来实现其号码本身的物权价值,很明显是不合适的。要解决靓号保底消费和靓号转网索违约金问题,应当实行手机号码物权和债权分离的运营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