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债权人会议通过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1月2日,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29日刊登公告称,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播)债权人会议已书面表决通过《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下称“《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公告显示,2019年12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破19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对《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