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专门印发《意见》,明确要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意见》指出,要“确保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减少逾半,确保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这份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意见书”,临近年底时下发,正值“考评总结”高峰期,显得颇有深意。而不少大学教师看到后,也“心有戚戚焉”。“12月忙着应付各类检查、写各种汇报。”有大学教师反映,不知类似的减负意见可否推及大学?在大学校园,把宁静还给学校,也把时间还给教师。
额外负担,大学并不少见
细数《意见》所提种种教师额外“负担”,似乎大学也不乏类似现象。譬如,《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大学是个小社会,需要应对的“非教育部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也有,而且不比中小学少。
又如,《意见》进一步提出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要求“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显然,这是“刀刃向内”。这种“放管服”的减负思路,同样适用于大学。
金杯银杯,不如学生口碑
在年度的“尾巴”上,面对种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对于中小学乃至大学,怎么做才能既让教师减负、又让教师增效呢?这其中有一个主客体的问题,正应了一句老话:“金杯银杯,不如学生口碑。”
不论什么学校,接受查考评价的主体当然是教师,但查考评价的客体可以是学生。在客观公正且不露隐私的条件下,学生群体对教师教育教学以及科研带教等的“考评”,包括相关的“舆论监督”,还是颇有参考价值的。
记者了解到,众多高校设置的学生评课系统,让学子给老师打分;还有最受学生欢迎的年度教师评选,让学子给老师投票……这种比拼,不必教师专门准备材料,也不可能临时抱佛脚,恰恰是具备说服力和引导力的“奖”。
年过花甲的“明星教授”刘宪权曾“夸下海口”,要连拿20届“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后来,华东政法大学师生见证其“兑现诺言”——人称“宪哥”的这位刑法学家,至去年末已连续20年获得由华政学生票选的“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这是全校对年均3000门(次)课程的550余名专业教师的评价结果。没有任何实际利益回报,只有一个授予刘宪权的奖牌奖杯,但在刘老师眼中,“金奖银奖,不如学生给的这个奖。”
如此让学生“发声”,为教师“减负”,不仅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并激励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甚至可及时发现师德师风问题,在大学中广泛推广未尝不可。
该减的减,不该减的不减
当然,减负不等于放松。巧的是,就在上面的《意见》出台同时,教育部牵头并与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强调“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近期,不止一所高校曝出撤销某某教师资格的事件。究其检举机制,恐怕不是日常评价管理太紧,而是太松。根据这份新的《意见》,“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是其中一大方面。其中,特别提出“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既要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又要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教师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与此同时,严格考评之外,还要严格督导。《意见》提出“建立多元监督体系”,完善多方广泛参与、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
在多元视角下,大学生作为成年公民,对师德师风也有足够的发言权。此次国家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诸事项的指导和规范,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该“减”的地方坚决“减”,不该“减”的地方不能减,甚至还有“加”。从教师到学生再到公众,教育各利害相关方共同营造出校园良好生态。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