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的首饰/长宁警方供图
酒吧女老板家中失窃,被盗财物中的卡地亚项链居然戴在了另一女子身上。警方侦查后发现,窃贼竟是游走在两名女子之间的花心男子卞某某。
酒吧女老板家中失窃窃贼曾被她“引狼入室”
家住长宁区的李女士与人合伙经营着一家酒吧,去年8月,她在酒吧里认识了卞某某,不久后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期间,他们时常在李女士家中约会。
去年10月27日,李女士无意中发现,家里丢失了两条蒂芙尼项链、一条卡地亚项链和大量现金,包括18000余元人民币、30万日币、6000港币以及6万泰铢,一把备用钥匙也不翼而飞。她立即向警方报案,并通过微信将此事告诉了卞某某。被盗走的项链价格昂贵,曾是李女士犹豫许久才买下的。卞某某一边询问财物损失情况,一边安慰李女士,同时还提醒她不要在家里存放过多现金。但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卞某某的“演技”。
案发两天前,李女士曾带卞某某回家,并当着他的面打开了家里存放现金的柜子,失窃的18000余元人民币正是当晚酒吧的收益分红。第二天,卞某某明知李女士在外工作未归,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前往她的住处。离开后,在一台ATM机上存入了17000元人民币现金,另有1000元被他收入钱包内。
卞某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也显示,早在10月11日、19日,他先后将30万日元、6000元港币、6万泰铢兑换成人民币,存入自己的账户。上述金额均与李女士家中失窃情况相符。不仅如此,卞某某还曾到某奢侈品寄卖公司寄售三根项链,品牌与款式都和李女士丢失的项链完全一致。
卡地亚项链未能寄售将其转赠“同期女友”
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发现了卞某某赃物的下落。
寄售的三根项链中,卡地亚项链因成色问题未被寄卖公司接收,他便将这条项链赠给了李女士的“同期女友”小英。令人惊讶的是,卞某某早在去年8月就开始与小英同居,10月初曾发生争吵,卡地亚项链是和好好的“礼物”。他告诉小英,这根项链是朋友欠钱不还用来抵债的。小英也完全不知道卞某某的“新恋情”。
警方将卞某某抓获时,在其住处查获了李女士家的房门钥匙和被盗项链的寄卖凭证。卞某某供述称,部分财物是他在李女士家过夜后,趁李女士离家去打高尔夫时陆续偷走的。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卞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具有入户盗窃行为,情节严重,依法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卞某某曾于2017年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案件审理期间,卞某某在其家属的协助下向李女士退赔了人民币3万余元。
日前,长宁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卞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责令其退赔其余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