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伙同许某某多次盗窃附近店铺,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们似乎对“食物”情有独钟……行窃的7家店铺都是小饭店,而窃得的食物也是五花八门,包括盐水鸡、猪头肉……甚至临走还不忘“打包”两盒米饭。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某、许某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8日中午,金山区一家熟食店老板报案,称其熟食店被盗走鸡蛋约10斤,生牛肉约50斤,大米两袋约45斤及200元现金,总价值约2800余元。之前,该店也被偷过一些零钱,还有盐水鸡等熟食。警方立即开展工作,发现一男青年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26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传唤至派出所。不久后,其同伙许某某也被抓获归案。
据李某交代,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其先后7次单独或伙同许某某至金山区多家小饭店行窃。2018年8月一天凌晨,他伙同许某某一起去“搞点东西”,二人沿途寻找下手的地方,很快锁定了一家后窗没关的羊肉店。由许某某负责望风,李某从窗户钻进店内,二十分钟后,便偷了两根黄瓜、两根红肠、三瓶矿泉水等食物溜出来。可能由于损失较小,店家并没有报案。由于长期无业,时常饿肚子,两人之后又陆续寻找了几家小饭店伺机偷取食物。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最终因盗窃罪,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许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