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8岁的老吴在上海送货打工,一直老实本分。今年1月,老吴发现微信钱包里有近1万元“不翼而飞”,吓得他立刻报警。一查才知道,自己的“血汗钱”居然是被雇主徐某偷偷盯上了。
近日,被告人徐某因盗窃罪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老吴表示,他一直在老板徐某手下干活,徐某负责开车,他就跟着到各地送货。每到一处,徐某留在车上,老吴下车卸货、送货。
2018年9月,老吴的女儿开学需要用钱,老吴听说微信转账很方便,但苦于不会使用这项功能。出于信任,老吴便请求老板徐某帮忙转账,他把手机的解锁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都告诉了徐某,徐某也按老吴的要求操作了。
谁知转完账后,徐某萌生了一个“歪念头”。她偷偷用老吴的微信给自己转了一个120元的红包,并删除了转账记录。手机“小白”老吴自然没有识破,尝到甜头的徐某自此一发不可收拾。老吴每次下车干活时会把手机留在车上,掌握密码的徐某便一次又一次像“老鼠搬家”一样把老吴的“米仓”乾坤大挪移。
2019年1月,老吴发现微信钱包里的钱少了不少,他翻看了微信账单,被吓了一跳。从2018年底开始,就有十几笔自己毫不知情的转账记录,老吴立马报警。经查,截至案发,被告人徐某转账次数多达13次,涉案金额近1万元人民币。
承办检察官认定,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经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不法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尤其是他人的劳动所得是可耻的,法律将依法依规进行制裁。另一方面,盗窃案中熟人作案的情况屡见不鲜,钱包、手机应随身保管,账号密码切不可随意告诉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