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逆行还顶撞民警 沪一男子妨害公务被判刑
昨天下午,上海宝山法院发布了一批因各种原因抗拒执法犯妨害公务罪的案件,肇事者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其中一起案件中,2019年3月某日下午,张某逆向骑自行车时,被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民警发现,但是张某却拒不配合民警执法,甚至辱骂、推车顶撞民警,还将民警夹在肩膀上的执法记录仪打飞在地,且咬、抓民警带队的社保队员,并捡起地上的砖块企图袭击民警。
民警紧急呼叫增援,随后张某被增援民警带上警车。经鉴定,社保队员构成轻微伤,民警因外伤致右手部软组织挫、擦伤。
公诉机关以汪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将汪某起诉至上海宝山法院。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据《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