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听信店员“忽悠”,家住上海的吴女士在某化妆品销售店进行了“美容微雕手术”,希望自己皮肤变得美白细腻。
不料,手术过后,吴女士却迎来了自己的“噩梦”。她的脸部皮肤皮下开始渗血,一周之后,全脸竟出现明显色差……
化妆品店坑惨老主顾
2016年7月,吴女士如往常一样在一家已经光顾了一年多的化妆品销售店购买化妆品。期间,店员向吴女士推荐一种价值三千多元的名为“冻干粉”的化妆品,据店员介绍,该产品能够使皮肤美白细腻、弹润光滑有光泽。吴女士基于对该店的信任,购买了一套“冻干粉”化妆品。但是该产品的美容方式是需要通过面部美容的微雕仪注入脸部皮肤中。吴女士满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欣然接受了店方的面部美容微雕手术。
不料,手术后,吴女士脸部皮肤皮下渗血满脸通红,店员告知吴女士这是手术之后的正常反应,结了痂就好了。然而美容一周之后,吴女士脸上的痂渐渐消退,但是却留下了明显的色差。经医院专家检测,吴女士脸部色素沉淀厉害,需要几个月到几年才可能褪掉,甚至几年也褪不掉,这种情况系因脸部受到较大伤害才导致出现的。
本欲美容,却被毁容。吴女士气愤之余找到店家理论,要求化妆品店承担责任、赔偿费用。但化妆品店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还跟吴女士说,让吴女士继续使用它们的产品,保证最多1个月,就能让吴女士脸上的色差消退。发生了这种情况的吴女士当然不可能再相信化妆品店的说法。
吴女士维权未果之下,吴女士不仅找来电视台对其进行曝光,而且将其诉至上海宝山法院,诉请化妆品店赔偿其各项损失20万余元。诉讼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案化妆品销售店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设施设备,并处以罚款。
双方调解成功女子获赔2万
承办法官拿到这个案子后,查明该化妆品店确实无任何美容手术的资质,工商登记仅仅是经营化妆品销售。而吴女士脸部受损虽是事实,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需要进行因果关系鉴定,而如果吴女士不同意鉴定的话,只能驳回吴女士的诉讼请求,但是受损既是事实,便不能轻易驳回,所有最好是能够达成双方的赔偿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吴女士觉得自己容貌受损,化妆品店应该承担高额赔偿责任。而杨某觉得自己已经收到了行政处罚,吴女士的赔偿金额请求也是狮子大张口,故不同意调解。
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抓住案件的关键症结在于原告吴女士的诉请赔偿金额过高。针对该症结,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分别劝说。承办法官告诉原告吴女士,如果需要法院支持诉讼请求的话,必须要先进行因果关系的鉴定,为此需要原告吴女士先行垫付一笔不菲的因果关系鉴定费。
另外,经过伤残鉴定,吴女士脸部受损的程度并不构成伤残等级,即便因果关系鉴定通过,赔偿金额也达不到赌气式的诉请的20万余元。另一边,承办法官告诉杨女士,其经营的化妆品店无任何资质进行微雕美容手术、超越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是既定事实,而且也确实让吴女士的脸部受损,因果关系鉴定很大可能会通过,到时候不仅需要赔偿原有的损失,而且还要承担不菲的鉴定费。
最终,在承办法官晓以利害之下,原告吴女士降低了自己的诉请赔偿金额,被告化妆品店同意赔偿吴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并对吴女士脸部的伤害表示抱歉,双方捂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