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信息港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 浏览正文


上海市扫黑办:举报黑恶势力线索属实的 最高奖20万


2018-11-23 12:28:00

 11月23日,记者从上海市扫黑办获悉,为深入推进上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查处背后“保护伞”,市扫黑办制定出台了《上海市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举报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线索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至二十万元;

  2、举报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三万元至五万元;

  3、举报提供涉恶类犯罪团伙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

  4、举报提供涉黑涉恶案件在逃嫌疑人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

  举报人可通过窗口、信函、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上海各级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市民服务热线,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名或匿名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编辑:上海信息港新闻中心 xxg.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浦东机场四期扩建工程航站区工程环评报批前公示,
·“和爸爸一起上下班!”开在金融楼宇里的爱心暑托
·上海警方: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违,今年已抓获犯罪嫌
·上海博物馆“金字塔之巅:古埃及文明大展”早鸟票
·配合上海南站设施更新改造,7月起金山铁路部分列
·上海又架起一座市域铁路最大跨度桥
·中国首制大邮轮首航在即,你想要的“吃”“住”“
·一个手机号就能让个人隐私“裸奔”?记者做了两次
·上海轨道交通15号线南延伸段开工!崇明线、18号线
·上海动物园今冬意外“翻红”,复古格调成为年轻人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上海信息港 xxg.sh.cn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详细声明请访问>>> 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信息港 上海华易信息港(xxg.sh.cn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上海信息港发布会邀请及刊发稿件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 商业合作: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202101997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