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信息港首页 > 信息资讯 > 科技频道 > 浏览正文


广州互金协会:网贷机构退出时不能关网站 不能失联


2018-7-30 17:37:18

新浪科技讯 7月30日下午消息,广州互金协会发布《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要求广州市所有终止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网贷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妥善有序做好推出工作有效处置存量资产,及时清退出借人资金。

  广州互金协会还提出了“三不可“原则,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此外,《指引》要求网贷机构决定清理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先向所在区金融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备退出意向,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存量业务并编制清单、编制退出方案、报送退出方案、发布退出公告、组织实施退出方案、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协会汇报退出工作进程及出现问题、完成清偿工作等程序进行。

  附《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全文:

(编辑:上海信息港新闻中心 xxg.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网游新规征求意见,游戏圈巨震波及海外股市
·上网联自媒体专委会新增韵达速递、投中网等35个自
·拼多多事件之后,为何腾讯阿里们群体缄默?
·“全民加速奔小康”获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
·联发科成全球最高市占手机晶片制造商 占比达31%
·民营火箭 夹缝求生
·以后上网或用网证,防止个人隐私泄露
·4洲6国的七位全球顶尖科学家齐聚2020腾讯科学WE大
·音集协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13万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约谈电商平台 严禁用“特供”“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上海信息港 xxg.sh.cn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详细声明请访问>>> 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信息港 上海华易信息港(xxg.sh.cn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上海信息港发布会邀请及刊发稿件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 商业合作: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202101997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