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博通高通合并:反垄断审查内外资企业一致
中新网11月9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今日在回应“博通高通有意存在巨额合并”一事时指出,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交易一旦达成,如果满足法定的条件,应该向商务部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商务部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始终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致的原则,这个立场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