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一男子起诉 4S 店 “ 退一赔三 ”的案件历经 1 年时间终于审理宣判,今年7月,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 4S 店构成销售欺诈行为,赔偿 138 万。
2017 年 6 月扬州的嵇先生花 46 万买了辆林肯 MKX 2.0 汽车,提车不久后他发现该车存在许多问题。嵇先生介绍,他先是发现 A 柱位置是松动的,后视镜上面的缝隙也非常大,前挡风玻璃没有装正,随后还发现仪表台左前方出现两个玻璃渣。
发现不妥后,嵇先生觉得自己买到的可能是“问题车”,于是找到 4S 店理论,希望能得到明确说法。4S 店方面坚称车辆是全新车,不存在维修更换过前挡风玻璃的情况。
由于协商无果,嵇先生随即联系到律师求助,并开始对车辆进行司法鉴定。2017 年 6 月 30 日,司法鉴定报告出来了,认定该林肯牌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符合已进行更换的特征。
2018 年 5 月,嵇先生决定将 4S 店告上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扬州天旭达林肯 4S 店认为,该车为原装进口,在出厂和进关时都需要经过专门的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而且车辆交车前也进行了质量检查,所以 4S 店严格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欺诈行为。而对于更换前挡风玻璃,该公司表示虽然更换前挡风玻璃是事实,但是这是厂家所为,是正常的生产工序,符合工厂生产流程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厂家更换零部件也没有向消费者披露的义务。
邗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对扬州天旭达公司提出的该车前挡玻璃在生产阶段更换的辩护意见没有采信。因为嵇先生在购车后不久就发现仪表台左侧有玻璃渣,这不符合生产阶段更换前挡玻璃所能产生的正常现象。同时,普通消费者都能发现仪表台有玻璃渣,而专业汽车从业人员进行检查时却未能发现,这种最浅显的问题都未能发现,不能免除 4S 店对汽车前挡玻璃更换所产生的责任。
今年 7 月,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 4S 店销售欺诈应当 “ 退一赔三 ”,返还 46 万元购车款,赔偿购买保险、上牌等各项费用 8.18 万元,同时支付 3 倍购车金额的赔偿款为 138 万元。此外,判决书要求 4S 店十日内支付上述赔偿款。
林肯近几年在中国市场的销量增速呈现逐年放缓的趋势,特别是2018年的销量增速仅为个位数。相关数据显示,林肯中国全年销量达55315辆,同比增长2.2%,与2016年、2017年平均50%以上的增速相比堪称断崖式下滑。
2019年第一季度,福特在华销量仅有13.6万辆,同比下滑35.8%。而福特旗下的林肯品牌,一季度的销量为1.1万辆,同比下滑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