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信息港首页 > 信息资讯 > 财经快讯 > 浏览正文


教育部:正研究制定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不得以升学率片面评价


2020-9-24 14:42:56

中国网9月24日讯(记者 董小迪)教育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在提高办学质量方面的实际成效。

  要求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关,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者升学率来片面地评价学校、评价校长、评价老师。要把考试升学建立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基础之上,把素质教育的功夫做足、做实、取得成效。

  吕玉刚透露,目前,教育部正研究制定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幼儿园的办学质量评价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内容包括对县域教育质量的评价,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以及学生学业发展质量的评价。

(编辑:上海信息港新闻中心 xxg.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五问五答|看忆联eMMC如何赋能智能电视长效稳定
·暑期旅游博物馆热得发烫:门票“一票难求”,广场
·太平人寿副总经理兼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倪
·小林制药将调查93名消费者死亡详情
·经济日报:个人网贷信息接入征信系统,既是约束也
·证券日报:年末购金热度高涨,2024年仍将是黄金小
·普洱茶第一股澜沧古茶上市首日跌18%:上半年净利
·绿色共赢未来可期 2023中国可持续投资发展论坛举
·华为携手久事体育中心公司发布上海体育场智慧场馆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携手英雄联盟开展“美好乡村”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上海信息港 xxg.sh.cn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详细声明请访问>>> 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信息港 上海华易信息港(xxg.sh.cn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上海信息港发布会邀请及刊发稿件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 商业合作: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202101997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