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提交大会审议。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我国将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并预留部分资金用于地方解决基层特殊困难。
针对特别国债的规模和用途等话题,市场也颇为关注,尤其是特别国债的发行问题,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也曾引起多方讨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特别国债是仍然是国债,不是货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万亿抗疫特别国债在发行方式上,会和普通国债一样正常发行,主要面向企业和个人,其中企业也包括商业银行,这个问题不能含糊。
高培勇说,和以往不同,此次抗疫特别国债具有专款专用的功能,资金将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并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决不允许截留挪用。
对于当前热议的“财政赤字货币化”问题,高培勇表示,其实没有讨论的必要,因为在1994年之前就已经解决了。
记者了解到,1994年我国实施了具有重要意义的财税体制改革,此次改革主要有三个成果。
一是建立了分税制的财税体制,二是提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工商税制,三是斩断了财政赤字和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
“1988年和90年初期的严重通货膨胀,都与财政赤字和货币发行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有关,1994年财税改革的三个成果具有标志性意义,因此对于已经解决的事,当前不能翻旧账,更不能走回头路。”高培勇说。
根据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高培勇表示,这次的特别国债没说让央行发行,因此也没有央行的事情。
此前,中国也曾两次发行特别国债,但基于人民银行法的要求,央行并没有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而是通过二级市场间接买进。
第一次是财政部全额注资四大行,在四大行买入这些国债后,中国人民银行再全额从四大行买入。最终财政部注资的2700亿元,由人民银行将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从13%降至8%释放出资金。
第二次是国务院提出拟由财政部发行155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于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的议案。对于这15500亿元的特别国债,其中的13500亿元是财政部向当时尚未上市的中国农业银行(3.370, -0.03, -0.88%)分批定向发行,其余的2000亿元则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最后,中国人民银行再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15500亿元的特别国债。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两次特别国债的发行,央行都是在特定目的的条件下进行购买的,对央行来说,在二级市场购买和一级市场购买不是一回事,一级市场购买就等于增发货币,这会导致通胀,但由于特殊目的需要在二级市场购买国债的话,最终会变成央行的资产,且有具体的对应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