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永华
据南昌市人民政府网4月14日消息,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南昌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全面取消在南昌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同时,允许在南昌市租赁房屋人员申请落户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全面将户口迁入南昌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通知》指出,该政策自2020年4月9日起生效。
华创地产研究团队认为,南昌实施落户“零门槛”准入政策将加快南昌市及周边的城镇化进程,集聚更多人口,推动经济发展,也将催生更多购房需求,一定程度上绕开了南昌限购政策对于外地人的购房限制,也将推动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向好发展。
从2017年开始,南昌先后推出了《关于市区“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项目销售管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市区“三限房”优先满足本市户籍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居民销售的操作办法》,正式提出要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采取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等措施,统称“三限”,并分别对商品房市场的开发企业和本市户籍成年市民购房进行了政策规范,“三限房”优先保障南昌市户籍无自有住房成年居民的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