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日报
一起涉及11亿元的票据大案,其手法实在令人惊讶:票据中介买下空壳公司,虚开11亿元商票,租用的两家村镇银行同业户,私刻“萝卜章”,透过自己控制的同业户贴现,再买通民生银行三亚分行票据部负责人,获得民生银行三亚分行背书,最终从银行套取11亿元资金。
2015年7月,票据中介获得这些资金后,自行挪去炒股、弥补亏损、投资,最终因再次亏损、被骗导致资金链断裂,商票到期后无法偿还。
商票到期兑付被拒,这一链条上的9家银行开始陷入了追索前手和被追索的连环诉讼中,经过长达两年的民事诉讼,其他银行的垫付几乎都得到清偿,只有鄂尔多斯(9.020, -0.02, -0.22%)农商行大约出现了7亿元左右的窟窿。
于是鄂尔多斯农商行于2017年1月,以遭遇票据诈骗为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票据中介浙江金华人季铭铭、河北张家口人孙占新,民生银行三亚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票据业务客户经理姚东、两家村镇银行董事长等人被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这一刑事案件,经过约3年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鄂尔多斯中院于2020年1月9日正式宣判。结果令人诧异的是,因为员工受贿后对票据进行了背书,民生银行三亚分行也被判处了票据诈骗罪,罚款500万元,并对受害银行鄂尔多斯农商行的损失承担退赔责任。季铭铭、孙占新、姚东等人因犯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案件最大的争议就是员工犯罪,民生银行三亚分行单位是否构成票据诈骗罪。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民生银行了解到,该行三亚分行当庭就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民生银行三亚分行的自辩书及该行代理律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钱列阳、王帅律师均认为该行不构成票据诈骗罪。
理由是员工姚东与季铭铭不存在票据诈骗的犯罪故意,姚东为个人利益而为他人票据转贴现提供便利,超出了民生银行三亚分行授权范围内的行为不能代表单位意志。且民生银行三亚分行已对后手平安银行(16.690,-0.10, -0.60%)宁波分行、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等承担了11亿元的责任,如果民生银行犯了票据诈骗罪,不仅没获利还承担了损失,“自己骗自己”的逻辑完全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