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泽炎)中国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泰国公司”)和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公司”)的纠纷有了新进展。这一次,中国红牛暂时没有被强制清算。
1月5日晚间,中国红牛的官方微信号“红牛”发布“中国红牛关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清终4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红牛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终审法院驳回了红牛泰国公司和英特公司强制清算中国红牛的诉求。
具体来看,中国红牛称,终审法院认为:“具有股东资格是公司股东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身份前提。红牛泰国公司、英特公司的股东资格尚处于争议状态,一审法院未受理其以股东身份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正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强制清算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红牛泰国公司、英特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裁定结果为“驳回(红牛泰国公司、英特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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