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将“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写入法律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张素 梁晓辉 李京泽)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当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在会上作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时说,修订草案二审稿将有关防治原则的规定修改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并相应增加规定:
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实现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相关活动无害化。二是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三是国家推广应用可循环、可降解、可替代产品。四是旅游、餐饮等行业应当逐步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