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停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李嘉瑞)停车位不得“只售不租”、物业服务收费动态调整、业主应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自2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停车位使用,条例草案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用于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尚未出售或用于出租的,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