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7月10日,南京高科(9.930, -0.46, -4.43%)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起始日为2019 年 7 月 9 日。冻结事由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相关文件为关于财产保全的(2019)苏 01 民初 1506 号民事裁定书。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南京高科的股份总数为 429,345,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74%。截至目前其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 429,345,157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4%。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第28条,轮候查封指的是对已被法院冻结的存款,其他法院也要求进行冻结,只要前一冻结一经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即自动生效,无需等到新冻结手续办理完毕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公告称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股份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南京高科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33.99亿元,同比下降5.47%,营业收入已经连续下降2年。归母净利为9.58亿元,同比增长率仅为1.30%。2017年归母净利为9.46亿,同比增长2.10%。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