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前脚才发文核查77家药企,后脚就有药企收警示函。
6月11日,贵州益佰制药(600594)发布《关于收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6月10日,贵州益佰制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3号)和《关于对窦啟玲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4号)。
经查,贵州益佰制药存在以下问题:通过与第三方签订虚假工程合同或协议,套取公司资金3294.87万元。其中,套取募集资金1749.07万元,套取自有资金1545.8万元。上述资金被安排用于购买家具、家装用品等,收货地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啟玲在北京和贵阳的住所。
通过上述虚假工程合同或协议,贵州益佰制药2013年虚增固定资产270.93万元、虚增在建工程1510.49万元,2014年虚增在建工程1513.45万元,导致公司2013年至2018年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真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五条等规定。
鉴于窦啟玲已将套取资金归还,按照《上市公司信息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窦啟玲、王岳华、张林生、郭建兰分别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监事、财务总监,主导或参与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此负直接责任。
对此,贵州益佰制药方面称,截至目前已收到全部归还资金。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证监局的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事实上,针对近来医药行业财务问题频发的问题,本月4日,国家财政部发布《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决定组织部分监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于2019年6月至7月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2019年5月14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共同随机抽取了77户医药企业检查名单,赛诺菲、礼来、复星医药、恒瑞医药、步长制药、豪森药业、华润三九等公司在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