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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楼市调控继续加码: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出让规模


2019-1-12 17:31:42

来源:江南都市报

  原标题:重磅!关于楼市,省住建厅传来大消息

  1月11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南昌市赣江宾馆举行。针对今年的房地产市场,省住建厅提出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折不扣抓好,各项调控政策落实,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

  为此,我省要求住宅库存少于6个月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增加市场有效供应,因地制宜,调整货币化安置**政策。

  加大对南昌等城市楼市的监测力度

  2018年,我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使得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调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场主要指标保持稳定。

  其中,南昌市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控制在国家目标之内,其他10个设区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环比指标符合省政府确定的调控目标。住建部先后4次通报批评了70个价格上涨过快的省市,又在全国30个城市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我省各地未被列入。

  今年,我省将继续抓各项调控政策落实,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进一步提升房地产监测分析和预警水平,重点加大对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宜春市、吉安市等国家直接监控城市的监测力度。对于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相关目标的,坚决进行约谈问责。

  支持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认真履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明确市场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并提出具体的调控措施。住宅库存少于6个月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增加市场有效供应。

  我省将着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租赁服务。继续支持南昌市等地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加强与建设银行(6.360, 0.02, 0.32%)的住房租赁战略合作对接工作,为发展住房租赁提供资金保证。鼓励各地在住房租赁市场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切实增加有效供给。租赁住房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产业发展、生活配套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选址,有效促进职住平衡。

  因地制宜调整货币化安置**政策

  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结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表述还是“力推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省住建厅在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结中已经是“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范围及标准,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对商品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取消货币补偿奖励政策,加大安置住房建设力度。”今年,我省将继续因地制宜调整货币化安置**政策。

  据了解,去年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开工建设32.9万套,开工率达118%;基本建成22.35万套。今年预计要完成改造棚户区27.79万套。

  今年我省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的棚户区。省住建厅要求,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用好用足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融资模式,争取最大债券额度。加快棚改工程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

  继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楼市乱象去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着力整治捆绑销售、价外加价、虚假宣传等不规范市场销售行为,从制度上堵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房地产交易监管,继续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动查处、联合惩戒,对违规企业坚决采取“黑名单”、暂停网签等措施。做好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楼盘涉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探索研究共有产权住房模式

  去年落实《江西省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我省将公租房分配列入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群体实施精准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全省政府投资公租房已分配68.4万套,分配率达96.3%,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90%的分配目标。

  今年,我省继续通过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做好“公租房”文章。

  我省将支持各地尤其是房价高、净流入人口多、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突出的市县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大力解决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行兜底保障。积极推进租赁补贴“扩面提标”,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

  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加大对重点群体、重点产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公租房动态管理工作。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探索研究共有产权住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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