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退)个税将改为开具《纳税记录》 2019年初实施
明年缴(退)个税开具证明有变
记者 严丽梅
记者12月1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明年到税局缴(退)个税开具的证明将有变化: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而是开具《纳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票证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下同)的开具进行调整。该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