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天潘
□南都评论记者张天潘
9月2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忠旺集团考察时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始终关心支持爱护民营企业。我们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现在的很多改革举措都是围绕怎么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对这一点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信心。我们要为民营企业营造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有益于、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民营企业也要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抓住主业,心无旁骛,力争做出更多的一流产品,发展一流的产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近段时间以来,有关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方面的讨论和争议很多,也引起了各种解读,甚至产生了一些对于民营企业不利的声音,给社会和人心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有助于清除一些干扰和杂音,给了民营企业莫大的鼓舞。
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稳定增长、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出口创汇、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最早就是从民营企业开始的。
民营经济的四个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40年中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武汉大学教授辜胜阻等总结,中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上的“有益补充”与实践中的初步发展(1978-1992)。从1978年邓小平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到党的十二大提出“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再到党的十三大提出“私营经济也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标志着我们党开始认识到市场因素对调节经济利益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采取了稳妥的、有限度的政策支持。这一时期,“草根创业”开始兴起,柳传志、鲁冠球、年广久等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群体正式诞生。全国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从1978年的14万人快速增加到1992年的2467.7万人,私营企业第一次被纳入官方统计数据,达到13.9万户。
第二阶段,理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实践中的快速发展(1992-2002)。这一阶段,国家更加重视保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三个有利于”,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第一次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全国掀起了一场以体制内人群下海经商为特征的创业浪潮。民营经济表现抢眼,现代企业制度开始真正建立起来,这一时期,全国个体工商户增长了54%,从业人员增长了92%;私营企业达到243.5万户,增长了16.5倍,税收贡献976亿元,增长了24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