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贞
以后深圳的住房供应市场中,商品住房将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人才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安居型商品房占20%、公租房占总量的20%。
近日,西安市、广东省等多个省市发布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方案及意见,从2014年开始提出的“共有产权住房”概念,在更大范围上得到推广。从政策的决心来看,共有产权房时代正在来临。
共有产权住房,顾名思义,是指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共有产权、共享增值收益的房产,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能降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购房门槛。
中国的住房体系正在重构,过往多年,由市场商品房与政府保障房构成的“二元结构”或将被打破,解决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房难题被提上日程。作为木桶上的短板,共有产权房、商品房、保障房、租赁住房将构成多主体、多层次的住房体系,助力长效机制的建设。
多地推出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住房有望打破市场商品房与政府保障房的“二元结构”,重构中国的住房体系,其初衷是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难题。近期,全国多地发布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的通知,首先从政策和决心上宣布,共有产权房时代的来临。
9月14日,西安发布《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居住用地以共有产权的形式建设限地价、限售价的“双限房”。
9月11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广东省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且购买满十年之后,购房者可增购全部产权。
3个月前,6月份,广东发布了相关通知,提出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五市试点探索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期限为一年。目前,此五城在共有产权住房上的探索和推进程度不一。如深圳的共有产权住房以安居型商品房的模式实行,2014年以来,深圳累计供应共有产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约1.7万套;而广州的共有产权住房主要在南沙推进,重点解决区域内中高层次人才的居住需求。
尽管广东各地市思路不尽相同,但广东还是有望成为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共有产权住房的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