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通过集聚流量的快速造星模式需要变成体系化的慢速造星模式,培养真正的实力偶像。没有这样的体系,即使一朝成名,偶像基础也很不牢固。
文|陈茜
负面风波不断,姗姗来迟的“火箭少女101”在成团56天后的8月18日,北京“水立方”举办了成团发布会,现场演唱首张EP主打歌《撞》。虽然,乐华娱乐、麦锐娱乐和腾讯旗下的周天娱乐在前一天发布联合声明握手言和,但是,由于此前涉及“退团风波”的三位艺人暂停了团内工作,又有报批等原因,在发布会现场,孟美岐、吴宣仪和张紫宁依然缺席。身体不适的Sunne撑到表演结束,过度劳累晕倒在地。目前11人的团队终于团圆,未来两年内,面对成长速度、商业变现速度的压力,对女孩们的身心考验仍将继续。
是两团并行,还是独家经纪权?
2018年6月23日第一季《创造101》节目收官,由女团创始人Pick出道的火箭少女们,原定7月11日的成团发布会被推迟。主要原因是一些原生经纪公司和平台的合约及利益纠纷。协商未果后的事态爆发是在8月9日。
当天下午,孟美岐、吴宣仪原属的经纪公司乐华娱乐、张紫宁原属的经纪公司麦锐娱乐联合发布声明称,双方已经于8月7日分别致函海南周天娱乐公司(以下简称周天公司)提前终止合作。究其原因,三位艺人的“原生家庭”希望自己的艺人,在最听话、人气最高的时候尽快退出“火箭少女101”,不要再为“后妈”打工。周天公司即腾讯旗下具体承担《创造101》项目的法人公司,2016年9月由企鹅影视全资控股成立,业务包含影视制作、发行、艺人经纪等。
在声明中,两家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由于周天公司及“火箭少女101”经纪管理团队不顾艺人身心健康,超负荷工作安排,造成艺人精神压力大,甚至身体损伤,无法及时医治。其次,独断专行,抛弃此前达成共识的“两团并行”原则,拒绝孟美岐、吴宣仪兼顾原本所属的“宇宙少女”组合。鉴于以上原因,作为原生经纪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艺人,提出了提前终止合作的声明。
按照此前签订的合约,出道后的“火箭少女101”的成员跟企鹅影视签订两年合约,由企鹅影视授权龙丹妮成立的艺人经纪公司哇唧唧哇团队来运营。据相关报道,选手以团体形象所获收入和以个人形象(个人广告代言等)所获收入的分配方式,企鹅影视与原属经纪公司将按照7:3的分成标准分配。
虽然有合约在先,但是,在爆红带来的利益面前,先进行君子协商,如不达目的,则面临着“短兵相见”。
是乐华、麦锐不甘心为他人做嫁衣,不惜抛弃契约精神?还是腾讯这样的大平台,变现心切,过度“压榨”艺人,店大欺客、排挤原生经纪公司?由选秀节目而成立的“限定团”为何频频受挫?“共享经纪模式”目前为何在中国行不通?
面对乐华娱乐、麦锐娱乐公司的退出声明,腾讯将如何回应?是否存在超负荷工作安排造成艺人身心受伤?是否拒绝孟美岐、吴宣仪兼顾“宇宙少女”组合的工作?《商学院》记者在当日联系了腾讯公司的品牌公关,对方表示官方声明即是全部回应。
在周天公司回应声明中指出,“全然不顾艺人身心健康,独断专行的处事方式”不属实,单方面提出解约,无法律依据。在声明中,腾讯强调,周天娱乐拥有“火箭少女101”成团后两年内独家经纪权,即独家、全权代表女团全部11人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安排演艺事业和活动的权利。未经同意,其他合作伙伴不可开展侵犯周天娱乐正当权益的工作。
但是,乐华在声明中则表示,“两团并行是双方合作初始就已达成的共识,合同中对此亦有明确约定。”若要两团并行,需经腾讯同意。如何并行,在落地执行时,必然会出现时间、利益上的冲突。可见,双方的博弈,随着节目不断进入高潮,一直在较量。
据新浪娱乐早前的报道,根据30余页的经济合同内容明确可知,腾讯从一开始便与经纪公司签署的是“割裂合约”,合同中亦不涉及“单方解约权”。据相关律师解释,如果有解约权,还可通过违约赔偿来终止合作。但在没有解约权的情况下,如果艺人方不履行合同,腾讯可以要求艺人不能上其它节目,并进行“封杀”。在市场较为规范、比较遵守契约精神的韩国,真有可能因此被“封杀”。而经纪公司也并不会与大平台撕破脸,因为练习生多,出道渺茫,这下能“躺着分钱”,何乐而不为。即便真不愿意合作,打解约官司,时间成本太高。
正如曾在乐华娱乐任职,也打造过女团的“一起拍电影”创始人张志远在接受《商学院》记者采访时所说的,只有偶像经纪公司足够大,才可以跟渠道来博弈,而不是在于共赢或者共输。对于更多中小偶像公司必须得依靠渠道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