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二十四督查组抵达贵州后,接到群众反映:一位参保地在贵州安顺市普定县、但常住地在贵阳市的患者,在医院住院治疗后没能直接结算,拿材料回参保地报销,结果因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前后跑了6次,至今仍然未能报销。
针对这起政策不落实、群众报销难的典型事件,督察组督促地方政府立即整改。
督查人员在核查中了解到,今年5月30日到6月3日,李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因生育孩子住院,花了8300多元。出院以后,他们便拿着医院收费单据、出院小结等到张女士的参保地普定县白岩镇去报销。第一次的时候,负责医保经办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需要先办一张新农合的存折。办好存折后,第二次去又说缺一张张女士的证件照。照片弄好后,第三次去因为前两次办事的工作人员不在,值班的工作人员说她不管这事,没有接收材料。第四次去虽然材料被接收了,但又告知他们缺一个就医医院是医保定点的证明。不过这个证明没开着,又去了第五次。这一次,又新增要求开一个就医医院是三甲医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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