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信息港首页 > 信息资讯 > 财经快讯 > 浏览正文


商人法院门口行贿厅官200万现金 装满20个茶叶礼盒


2018-7-12 20:10:05

来源: 中国企业报-经鉴公号

  日前,原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张湧贪腐一案有了最新的进展。判决显示,共有18家企业或个人向张湧行贿了高达1400余万元。                              

  细节显示,大多数企业都是现金行贿。

  经梳理,张湧单次收受百万元现金共五次,合计700万元,其中包括两次收受200万元现金。而一家企业为获得某政府项目,将一张存有50万美元的花旗银行银行卡送给居住在美国的张湧妻子田某。

  颇为讽刺的是,一家环保企业负责人将200万元现金装进20个茶叶礼品盒,并在银川市中级法院门口完成贿赂。当时的张湧绝想不到,四年后,判其十二年有期徒刑的正是该法院。

  8家企业涉贿  案值1400余万元

  2017年9月11日,已官拜正厅的张湧被采取“两规”措施,落马前他担任宁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履历显示:张湧自2003年起先后担任宁夏交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宁夏发改委党组成员、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以及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后经指控并认定,张湧利用先后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古王盐兴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处处长兼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交通厅副厅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3年至2017年,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现金、翡翠玉石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136.9万元、美元51万(折合人民币318万元)。

  据已公开的资料显示,共有18家企业或个人参与行贿,且大部分是建筑工程类施工企业。其中包括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省运城路桥总公司等知名工程企业。

  法院门口行贿:200万现金装满20个茶叶盒

  据检方材料透露的细节,张湧的被查与收受周某200万元现金有关。张湧因此被带走调查后,他主动交代了其他组织上未掌握的问题。《经鉴》(微信ID:jingjian_news)注意到,导致张湧直接落马的周某是宁夏仁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周某本人称:2013年,他公司运营宁东一号渣场,为了排渣、结算等事宜经常去找张湧。2013年初左右,经宁东管委会决定,宁东管委会下属的宁东投资公司收购了宁东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2013年下半年,周某把循环利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宁东投资公司并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但是宁东管委会及投资公司并没有对这部分股权进行评估,也没有结算转让款,当时的周某并没有拿到钱。

  为了能尽快完成股权评估、结算转让款,周某多次找张湧帮忙快一点进行结算定案并结算转让款。张湧答应后,宁东管委会就上会讨论通过了宁东一号渣场的结算定案,当时评定了约3亿余元的结算款,紧接着没多久,宁东资源循环公司就向周某持有的宁夏恺元建筑有限公司宁夏第五分公司支付了8000万元的转让款。

  按照周某的说法,为感谢张湧在结算定案和支付转让款方面提供的帮助,2014年6月的一天,他将准备好的200万元现金分别装在20个茶叶礼品盒里,在银川市上海东路银川市中级法院门口完成了此次行贿。

  颇为讽刺的是,此次行贿不仅成为张湧落马的导火索,其行贿受贿地点也成为张湧的受审地。不久前,也就是上述贿赂交易的四年后,银川市中级法院判决张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六次收受千余万元 官妻收受50万美元银行卡

  《经鉴》(微信ID:jingjian_news)梳理发现,张湧单次收受百万元现金共有五次,合计金额为700万元,其中两次为200万元现金。此外,建筑商人刘某为获得某政府项目,单次就送给张湧的爱人田某50万美元银行卡一张。仅此六次,张湧就收受了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贿款。

(编辑:上海信息港新闻中心 xxg.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五问五答|看忆联eMMC如何赋能智能电视长效稳定
·暑期旅游博物馆热得发烫:门票“一票难求”,广场
·太平人寿副总经理兼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倪
·小林制药将调查93名消费者死亡详情
·经济日报:个人网贷信息接入征信系统,既是约束也
·证券日报:年末购金热度高涨,2024年仍将是黄金小
·普洱茶第一股澜沧古茶上市首日跌18%:上半年净利
·绿色共赢未来可期 2023中国可持续投资发展论坛举
·华为携手久事体育中心公司发布上海体育场智慧场馆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携手英雄联盟开展“美好乡村”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上海信息港 xxg.sh.cn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详细声明请访问>>> 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信息港 上海华易信息港(xxg.sh.cn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上海信息港发布会邀请及刊发稿件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 商业合作: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202101997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