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信息港首页 > 信息资讯 > 财经快讯 > 浏览正文


连奥运冠军都中招了!买房时这件事千万要注意


2018-3-31 17:28:31

 房价高企的时代,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几乎是人生最大的一笔投资,因此在买房的过程中小心谨慎避免各种陷阱尤其重要。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人因为各种原因陷入了购房的纠纷中。

  最近几天,奥运冠军秦凯、何姿夫妻就因为买房过程中的疏忽,与卖房人产生纠纷而对簿公堂,成为了热议的话题。

 ▲图片来源:何姿微博▲图片来源:何姿微博

  何姿买房无法过户,双方对簿公堂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2016年1月9日,何姿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北京来广营乡某房屋。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825万,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预计取得时间为2016年4月。合同规定,若交易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或文件,因为房产证的问题被解除、撤销或认定无效,则承诺人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约定成交价格的50%作为赔偿金。

  合同签订当天,何姿向卖家支付了70万元定金。之后何姿将自有的北京的一处房子卖掉,积极准备购房款。她与卖房人多次沟通,但对方先是说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之后又明确表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无法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此后,双方对赔偿事宜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卖家赔偿180万元,返还定金70万元。但没想到卖房人又提出违约金180万中应包含定金。因双方意见无法统一,何姿于是将卖房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70万定金并赔偿400多万元。

  2018年3月29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在法庭上,何姿一方的代理人表示,除了要求返还定金还索赔400多万元,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2010年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指导意见试行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房屋买卖中的增值部分,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未能取得该套房屋差额溢价的损失应由被告全额承担。

  卖房人一方的代理人则表示,他们同意返还定金70万元,但不同意支付400多万的赔偿金和中介损失8万元。他们认为己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是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因为涉案房产是期房,购买时交了税也办下来了贷款,但在将所有贷款还清去办房产证时,却被告知网签备案手续和被告方提供的身份信息不符,不给办理房产证。到现在被告方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上海信息港新闻中心 xxg.sh.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五问五答|看忆联eMMC如何赋能智能电视长效稳定
·暑期旅游博物馆热得发烫:门票“一票难求”,广场
·太平人寿副总经理兼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倪
·小林制药将调查93名消费者死亡详情
·经济日报:个人网贷信息接入征信系统,既是约束也
·证券日报:年末购金热度高涨,2024年仍将是黄金小
·普洱茶第一股澜沧古茶上市首日跌18%:上半年净利
·绿色共赢未来可期 2023中国可持续投资发展论坛举
·华为携手久事体育中心公司发布上海体育场智慧场馆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携手英雄联盟开展“美好乡村”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上海信息港 xxg.sh.cn 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详细声明请访问>>> 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版权所有 ©2003-2024 上海信息港 上海华易信息港(xxg.sh.cn上海信息港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上海信息港发布会邀请及刊发稿件 QQ:191646616 微信:newsshcn 商业合作: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2021019977号-2